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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院与兰台(武汉)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学实践基地

文章来源:法学院 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24-04-03 09:01:39

法学院讯(记者 法轩)4月2日下午,我院与北京市兰台(武汉)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兰台武汉”)举行了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实践基地签约与授牌仪式。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臣、院长丁文、党委副书记万枞、副院长肖登辉、副院长文杰、院长助理兼法硕中心主任王清军、兰台武汉副主任金凡、副主任吕强、副主任宋媛、副主任樊华等出席仪式。



杨臣重点介绍了法学院的党建工作,希望双方在党建方面加强交流 ,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合作;丁文介绍了法学院发展历程、人才培养体系、师资规模等基本情况,并希望双方务实合作,互利共赢;万枞、文杰、肖登辉和王清军分别结合分管的工作对双方的合作提出具体建议,表达了对未来合作的期待。



金凡介绍了兰台武汉的发展情况,衷心期望双方在各个领域实现互促共进;吕强希望法学院与兰台武汉今后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深度合作;宋媛和樊华分别介绍了兰台武汉的党建情况和律所的优势业务,期待双方未来合作结出硕果。



文杰与金凡代表双方签署《全面深度合作框架协议书》;万枞代表法学院向兰台武汉授予“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实践基地”牌匾。



此次签约是双方合作的新起点。双方将积极落实协议约定,共同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融合发展,合作打造优质教学实践基地,助力学院和律所高质量发展。




(审读人:万枞)